十 19, 2012 - file 技术及应用   comment Comments Off

土地测绘收费有关规定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200元/宗地,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100元/宗地,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300元/宗地,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4、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5、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13元/宗地,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6、 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农、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线路、国家储备 仓库、国家电台、邮电通讯等用地(不包括用地内部的管理、生活等建筑用地)登记发证必须使用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每宗地 以图幅为单位按10元/幅收取资料复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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