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31, 2012 - file 监测动态   comment Comments Off

我(四川)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川安委〔2012〕3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

近期我省道路交通较大事故频发,尤其是12月10日至27日,接连发生了7起较大和1起较大涉险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期先后两次对我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出警示通报,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东明,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副省长王宁、刘捷等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省政府安委会决定立即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行动安排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排查整治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驾驶人安全责任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内容

(一)强化路面管控,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1、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把警力和装备全部投入一线,强化路检路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交警管事率。

2、要对客运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小型面包车、大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和校车等进行重点整治,交通安全服务站对7座以上小型面包车和客运车辆要严格落实“六必查”,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3、重点整治的路段:高速公路、主要国道、省道、重点旅游线路、盆周山区事故多发的县道、乡道、施工改建路段、易发团雾、冰雪等路段。

4、采取定点测速、流动测速等措施,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速度和流量管控。

5、严禁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在我省境内通行,严禁夜间行驶速度超过日间限速的80%,严禁客运车辆夜间在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

6、要加强高速公路的管理,重点整治高速公路上下客、“三超一疲劳”、违法停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

7、要组织乡(镇)交管办、农村派出所集中整治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严重超载和小型面包车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为。

8、要将“酒驾”整治范围向城市周边和农村延伸,把酒后驾驶摩托车、低速货车等作为整治重点,下大力气解决节日期间农村“酒驾”问题。

(二)加强源头监管,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责任。

1、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各级交通运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依法督促客运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加强驾驶人培训学校安全质量管理,着力提高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要针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今年以来所有客运车辆发生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进行倒查,对多次违法的客运驾驶人要强制进行培训,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岗位;对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执照的违法驾驶人,要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针对冬季道路运输易受雨雪、大雾、低温、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的特点,要开展客运驾驶人冬季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应急处置能力。行车前,要将每条客运线路的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路段情况等信息告知驾驶人。

3、加强对机动车的管理。各级车管所要加强对大中型客货车审验工作的督导督办,着力提升辖区内大中型客货车检验率。道路运输企业要对车辆维护和技术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严格车辆二级保养和例检制度,确保车辆不带病运行。客运车辆要随车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客运车辆要安装安全带。

4、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管。对道路运输企业GPS安装运行管理情况要进行清理,加强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状态的监控,对GPS监控平台发现的超速、屏蔽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5、强化超长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超长客运企业要认真梳理长途客运班线冬季运行路线路况,根据运行时间合理调整发车时刻,坚决落实超长客运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凡没有建立中途休息点、不能实现驾驶人落地休息的线路,要坚决停运。旅游客运重点要落实出车前安全检查,针对目前旅游车辆任务较少的情况,要加强对报停车辆旅游牌证的集中管理,严防私拉乱跑。要以旅游包车车籍地为核心,严格审批旅游路线,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牌证,严查擅自变更旅游行驶路线违法行为。

(三)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各地要加大对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进一步加大公路波形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力度,农村道路要同步建设或逐步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暂时难以整治的路段,要设置临时简易防护措施。

2、公路养护、路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国省干线公路及重要旅游公路的巡查力度,加强对冰冻雨雪道路、危病桥和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治,对损毁的安保设施限时恢复。要加强对边建设边通车的施工路段的现场安全管理,积极协调公安交警,做好施工路段、冰冻雨雪天气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完善施工作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专人指挥车辆安全有序通行,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全力加大路面执勤执法管控力度。以事故多发区域和路段为重点,落实公安交警包路段制度,确保每一路段按规定确定具体巡查责任人,实行分片分段、定点定人的责任制。要依托重点卡口、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加大对重点车辆检查力度,同时要组织力量在县乡公路等管理力量薄弱的地方,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及时纠正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2、全面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对所有营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记录及记分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公路客货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集中排查;针对客货车驾驶人在长下坡时空挡行驶等严重违规行为和超速、闲聊、打手机等严重影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警示教育,同时采取暗访、有奖举报等加大查处力度;春节前后,要加强农民工包车和自驾车队返乡回程管理,主动到学校、用工单位开展摸底排查,教育学生和返乡群众不坐超员车和非营运车辆。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小型面包车交通安全隐患日益突出,小型面包车非法营运和非法接送学生现象尤为严重,因小型面包车引发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占全省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25%以上。12月24日,江西贵溪市一辆非法接送学生的小型面包车侧翻,造成11名幼儿遇难。要制定本辖区打击小型面包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对小型面包车、低速箱式货车等车辆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

(五)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各级安监部门和监察机关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对今年以来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责任事故进行倒查,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是否落实,事故整改防范措施是否整改到位。

三、时间安排

采取省上督查、各市(州)、县(市、区)交叉检查、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3月31日止。

第一阶段:2012年12月20日—2012年12月31日,宣传动员阶段。各地要广泛宣传,细化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2013年1月1日—2013年3月20日,排查整治阶段。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省政府安委会组织的12个综合督查组将不定期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2013年3月21日—2013年3月31日,总结提高阶段。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地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稳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大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原则,立即组织公安、交通、安监、监察、农机、教育、旅游、工商、工会等相关部门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宣传,严格监督。各地要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以及手机短信、户外传媒等形式,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常识,提示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三)突出重点,狠抓整治。各地要将客运车辆和打击小型面包车非法营运行为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对发生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力度,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

(四)加强督导,及时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采取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方式加大对事故预防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路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

请各市(州)、县(市、区)于2013年4月10日前逐级上报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

省安全监管局 徐大力 028-86632796

交通运输厅运管局 周继斌 028-86627729

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邱东陆 028-87595612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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